交通警長阻止搶槍搶犯決定開槍 警方:電光火石無法作出任何警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1/11 16:58

最後更新: 2019/11/13 22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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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灣河今早發生開實槍事件,警方解釋,由於當時有蒙面人嘗試搶槍及搶犯,涉事警員身感生命安全受到威脅,決定開槍。

網上有人今日(11日)發起「三罷」罷工、罷市和罷課,並發起堵塞主要交通幹線及公共交通工具行動,其中今早有示威者於西灣河堵路期間,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,有交通警拔槍並至少開三發實彈真槍。警方解釋,由於當時有蒙面人嘗試搶槍,涉事交通警員身感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下,決定開槍。

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表示,當時港島交通部同事在東區走廊向東行方向進行巡邏期間,至筲箕灣道與太和街交界時,發現10至20名蒙面人士做出堵路的行為,將雜物推上馬路,亦用金屬線將雜物捆綁,嘗試阻礙車輛駛過。

郭柏聰續指,他們一看到警察隨即離開,有一名警署警長嘗試移除路中障礙物時,有5至6名蒙面人走回頭,並大聲呼喝:「唔好畀佢走」,當時其中一人手持疑似鐵通的物體,該名同事覺得生命安全受到威脅,於是拔槍及擎槍戒備,目的是嚇怕他們。不過,此舉未能成功,其中一個穿著白衫的蒙面男子繼續趨前並靠近,涉事警員認為未能保持距離,於是嘗試拘捕他,兩人隨即糾纏一起,其後另一名黑衣蒙面人右手嘗試接觸警員的佩槍,嘗試搶槍。

郭柏聰強調,該名警員由於遭受兩方面的威脅於是決定開槍,並擊中一名男子的右前腹,但仍有2名蒙面人嘗試與警員糾纏,甚至嘗試搶槍或搶犯,警員因感未安全再次開了第2及第3槍,但兩槍均落空,沒有擊中任何人,事件中共拘捕兩人,涉嫌搶警槍罪名;另外有2人仍然在逃。

他又指,事件中的警員無法作出任何警告,因為過程是「電光火石、太快時間」,只是利用自己的能力,保護自己及其手槍被搶去。有關案件亦已交由港島重案總區第一隊跟進,會與相關證人落口供及翻查閉路電視及網上片段,以了解事情的始末。

郭柏聰又補充,涉事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的資料已被「起底」,更有人揚言「要將警員嘅仔女掟落街」,強烈呼籲社會各界保持冷靜,不應宣揚仇恨。

記者:陳子謙